医学检验系开展学习与贯彻《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活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学习与贯彻《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要求,医学检验系负责人高度重视,由系部党总支书记费江皓同志牵头,系副主任梅传忠同志具体落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首先及时通过“检验系QQ群”布置全体职工自学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文件、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文件。其次在系部教研室主任会议上对相关文件内容进行宣讲与讨论,教研室主任召开教研室会议进行讨论与座谈,深刻领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文件及习近平同志讲话重要精神。
通过学习活动,医学检验系教职工明确了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学生在科研活动中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而作为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的高等学校,应当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结合学科特点,对非涉密的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学术成果的基本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